2015江苏南通工贸技师学院招聘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者的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按我市相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本《公告》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193900,89193800
联系人:钱老师 梁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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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