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南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84人公告(3)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进入考察的考生7月31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和报到证送达或邮寄到南雄市教育局人事股(南雄市雄州街道林荫西路35号,邮政编码:512400)。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未能按时毕业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教师编制,享受正式在编教师薪酬,户口须迁入南雄市,县城高中教师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南雄中学、南雄市第一中学工作。
八、招聘工作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考试→成绩公示→体检→体检结果公示→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
九、投诉电话:南雄市监察局:0751-3868980; 南雄市教育局:0751-3821010;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1-3837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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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雄市招聘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xls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雄市教育局
2015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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