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招聘1人公告(2)
6、考察
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非上海户籍人员需满足本市事业单位录用条件。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8、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之后,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聘用(包括试用)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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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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