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大学招聘151名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5)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人事处安中大楼403室;
联系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周老师;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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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大学2014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2:宁波大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doc
3: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4版).xls
4:TOP期刊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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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201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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