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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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人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岗位聘用年限满3年,从事城建类工作满2年(工作年限时间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录用镇街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镇街需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4日-1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康东路168号工行11楼综合科,联系电话:62590908、62590910。
3.报名办法: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面试资格,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则取消选调计划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选调办法
1.面试:结构化面试,侧重城建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百分制计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及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同分,则一并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守法廉政、工作实绩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选调: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由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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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三改一拆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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