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临沧市民族中学紧缺专业人才招聘14人公告(3)
(4)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报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意见后,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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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民族中学
201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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