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遂昌县事业单位赴武汉招聘38人公告(2)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职位。
2、被聘用人员在遂昌服务年限为5年,不足5年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招聘工作在遂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联系电话:812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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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遂昌县部分事业单位赴武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doc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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