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医学院招聘49人公告(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学校或单位开除、开除留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其他违反党纪、法律、法规行为且受到处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组织领导
本次自主考核招聘工作在成都医学院公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六、招聘程序
(一)学术技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考评
应聘人员可于2015年3月10日~2015年11月30日与拟应聘岗位的联系人(见《成都医学院2015年人员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或本公告联系人联系,并将自荐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其信箱,学校有聘用意向后将组织有关专家与应聘者进行包括:教学、科研方面的学术交流、专题技术讲座或课堂教学试讲等深度交流,考察、评估应聘者的学术技术水平、科研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形成《考评报告》或《成都医学院引进(考核招聘)人员面试教学效果评估表》及《人员引进校长办公会提案》,结论为“建议引进”者进入审核程序。
(二)应聘者资格审核
对于《考评报告》结论为“建议引进”者,学校将按《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进入资格审核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成都医学院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此表由报名者自行上网下载并填写,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授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由就读学校学位委员会出具授位决定或证明;
(4)其它工作业绩、业务水平印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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