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公告(3)
(四)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2015年3月28日、29日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
(一)笔试时间。
2015年4月2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15年4月25日下午 申论
(二)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太原。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
(三)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考试总体情况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5月底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务员局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资格复审。面试前,各市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山西省从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山西省从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选调生推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市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产生的缺额,在报考同地区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足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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