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福建厦门思明区部分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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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福建厦门思明区部分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9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一)区民政局民政助理员1名:从事民政社会事务辅助工作,办理民政日常工作业务和综合文字采编及完成领导交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区司法局司法协理员1名:在基层司法所依法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会计1名:做好学校会计核算和监督,编制单位会计报表,提供会计信息;协助单位编制预算和年度决算报表,做好财务分析,按照会计法及会计基础规范要求对会计凭证进行复核,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驻区建设局)报账员1名:从事收集与整理会计资料、做好年度财务预算、报请相关部门核销财务数据、管理单位内部资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工程管理辅助人员1名:协助辖内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文明施工管理,以及受理材料、文档整理等相关辅助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区妇幼保健院收费人员岗位1名:门诊收费,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区妇幼保健院公共卫生人员岗位2名:协助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八)区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医生岗位1名:协助B超室超声、
心电图检查工作,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需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各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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