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3)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选将在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lygkszx.com)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录用的人员已与其他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八、本简章由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招录工作设立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东海县选聘办:0518-87221608
灌云县选聘办:0518-88832466
灌南县选聘办:0518-83968203
赣榆区选聘办:0518-86223210
连云港市选聘办:0518-85804289
监督举报电话:0518-12380
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