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2015江苏村官考试公告 | 报名入口 | 照片处理工具 | 备考名家课程 | 各地招考简章 |
---|
2015年盐城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5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盐城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
2015年盐城市计划选聘5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其中男性30名,女性20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不低于80%。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响水县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滨海县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阜宁县5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2名;
射阳县8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3名;
建湖县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大丰市11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5名;
东台市10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4名;
亭湖区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
二、选聘对象
1.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盐城生源的江苏省外高校毕业生需为本二及以上高校毕业。
2.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
4.如期毕业;
5.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