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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5-03-13 14:48  |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和结构要求,以1:3的比例分类划定分数线,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名单。

  考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选名单以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镇江党建网(www.zjdj.gov.cn)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党员证明。非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原件。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组织推荐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关注镇江党建网和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结构要求和面试资格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选聘人数和结构要求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上公布。

  (五)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结构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镇江党建网进行公示。

  (七)决定聘用

  拟聘用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辖市、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6、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7、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8、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9、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六、本简章由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393361、83391518;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0511-84424532

  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511-84425552。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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