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庐阳区招聘149人公告(3)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报考区卫生局所属各单位岗位、各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居委招聘岗位的,依据笔试合成成绩;报考其他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按60%、40%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笔试成绩再次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取舍)。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工作由庐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4、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确定拟聘人员方法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庐阳区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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