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天台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2)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根据考核评价得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不再实行试用期,并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分配在村工作,继续留村任职3年(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留村任职期间,不得借调到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合理性、公正性,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第一工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76-83909010(县纪委第一工委)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台县委组织部人才科负责解释,有关事项于天台党建网(www.ttdj.gov.cn)和天台人力资源网(www.ttrc.gov.cn)查询或见乡镇(街道)公告、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0576-83930169(县委组织部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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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台县委组织部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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