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亳州市华佗中医院招聘72人公告(3)
九、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在同一职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公示,时间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被聘用人员参照《亳州市华佗中医院招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所录用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国家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四)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谯城区纪检监察部门、谯城区卫生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112623。
本《方案》及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在亳州市华佗中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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