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贺州市实验中学赴高校教师招聘12人公告(3)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贺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对公示期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选;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贺州市市直学校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4-5686003(贺州市实验中学)
监督电话:0774-5136503(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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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贺州市实验中学面向区内外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贺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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