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高校公务员考试录用135人公告(3)
(六)体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八)录用
考察合格者,在兵团人才服务中心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招录部门报兵团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知拟录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拟录用人员毕业到单位报到后,统一印发录用文件。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
四、监督与回避
兵团纪检监察机关对考录工作全程监督。招录部门参加考录工作的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秉公办事,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考生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考生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未如期取得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991-2890637(兵团公务员局)
0991-8820760(兵团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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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务员考试职位表(面向高校).xls
兵团公务员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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