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39人公告(2)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和公示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