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39人公告(3)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 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向灌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
灌云县委组织部 0518-88832466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8-8865921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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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