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象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选调事业人员1人公告(2)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1、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气质仪表等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选调。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无合适人选的,作空缺处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3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按选调公告中明确的岗位进行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65725951(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2、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579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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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计划表.xls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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