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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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面向大学生村官)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及《温州市乡镇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总体方案》精神,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推动街道事业单位吸纳更多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面向龙湾区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龙湾区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在岗大学生村官计划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永兴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龙湾区范围内(指永中街道、蒲州街道、海滨街道、永兴街道、状元街道、瑶溪街道等六个街道),任满2个聘期、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或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在岗大学生村官”具体指2007年至今,经省市统一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包括2011年以前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在岗大学生村官。留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上述条件,也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其他离岗的大学生村官和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社区)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社区)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本次选聘任职年限计算截止为2015年3月18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1办公室
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龙湾党建网、温州市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并填写考核招聘报名表,并经所在村(社区)、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工作合同、任职文件、历年年度考核结果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
3、所有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时间为3月27日17:00。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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