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赴外地招聘教师200人公告(面向应届生)(4)
(二)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的笔试类型为《教育学心理学》。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电话:0755-83776655咨询。深圳市考试院及罗湖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2.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遇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于笔试结束十天内在罗湖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试用期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按管理权限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罗湖区教育局具体落实。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罗湖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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