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扬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社会化职工招聘2人公告(2)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安监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管理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才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十五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的社会化管理职工签订《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续签。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的通知》(扬人社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88324390(安监局) , 88329191(人社局),监督电话:88337307。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