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11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第6号)(3)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广播电视总台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7009、266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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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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