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布拖县小学教师招聘5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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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半年四川布拖县小学教师招聘55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140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考试招聘小学、学前教育教师5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布拖县2015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面向布拖县的考生,需提供在本县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户籍证明。
5.报考者须为2015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一览表》中特别说明的除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7月31日及以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有涉毒行为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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