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宿迁泗洪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2)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泗洪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15年4月29日08∶30—17∶3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12-15日08∶30—17∶30到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试的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中国泗洪网、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泗洪教育网公布。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0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辅导班。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22日-25日08:30—17:30。
3.资格复审地点:泗洪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届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种材料,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1寸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 (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为防止资格复审无限期递补,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