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4、聘用方式
公示期满后,我院与受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我院工作人员身份。
5、相关待遇
我院不安排住宿,试用期月工资元,试用期满,月工资调整为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保、年休假及其他福利待遇(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凯
电话:0874—3217186
通讯地址:曲靖市子午路麒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政编码:655000
八、其他注意事项
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等事宜,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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