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1500人
2015年北京市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为做好北京市2015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和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实施方案》(京组发〔2005〕16号),结合中央有关要求和北京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北京户籍,2014年1月1日以后在国(境)外正规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3.参加北京市各级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分120分(含)以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60分(含)以上,且符合《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第二条规定条件的京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选聘职位和数量
选聘职位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等村级组织特设岗位。
选聘人数共1500名。
三、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本科以上学历,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回原籍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