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镇江市事业单位招聘133人公告(4)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4435702,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5340050(政策咨询),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95608。监督电话:0511—85340833。
点击下载>>>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