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工程学院招聘公告(2)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有工作经历者试用期6个月,无工作经历者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731-58683613(戴老师 李老师)
监督电话:0731-58688908(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湖南工程学院2015年第一轮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工程学院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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