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长沙市一中开福中学、长雅中学选调11名优秀骨干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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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长沙市一中开福中学、长雅中学选调11名优秀骨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办学品质。开福区教育局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为长沙市一中开福中学公开选调骨干教师8名、长沙市长雅中学公开选调优秀骨干教师3名。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采取考核、考察等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聘。
二、人员管理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选调人员原则上须在开福区教育系统工作5年(含5年)以上。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专业素养高,教育理念新,爱岗敬业。
2、初中教师必须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必须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选调学科一致。
3、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应聘语文、英语学科的,必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5日以后出生)。被认定为省级特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或中学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6、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对口。
7、应聘英语岗位者要求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8、工作经历:具有从事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有两届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5年8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
9、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以上职称;被认定为地(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名师工作室成员,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一等奖者。
10、必须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程序
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发放准考证—试教(按1:3比例进入考核)—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选调岗位及职数
学校 | 类别 | 人数 | 岗位 | 人数 | 招聘对象 | |
长雅中学 | 初中 | 3人 | 语文 | 1人 | 骨干教师 | |
数学 | 1人 | 骨干教师 | ||||
英语 | 1人 | 骨干教师 | ||||
长沙市一中开福中学 | 初中 | 4人 | 语文 | 1人 | 骨干教师 | |
数学 | 1人 | 骨干教师 | ||||
英语 | 1人 | 骨干教师 | ||||
物理 | 1人 | 骨干教师 | ||||
高中 | 4人 | 语文 | 1人 | 骨干教师 | ||
数学 | 1人 | 骨干教师 | ||||
政治 | 1人 | 骨干教师 | ||||
地理 | 1人 | 骨干教师 | ||||
合计 | 1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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