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海珠区江南中街道招聘人口计生办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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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广州海珠区江南中街道招聘人口计生办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口计生办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
(一)有广州市户籍(不含从化区、增城区户口)。
(二)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驾驶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粤语。
(四)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五)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人数:1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5年4月7日(周二)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4月10日(周五)下午5时止。
2、报名表送交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二楼203室(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
3、报名要求:报名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提供《江南中街道公开招聘人口计生办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生证明、学历证、驾驶证等。
(三)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招聘职位与面试成 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 55000元/人/年包干(其中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
联系人:王小姐、张小姐 联系电话:84246921、84481796
附件:
江南中街道公开招聘人口计生办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 别 | 民族 | 籍 贯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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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入党(团)时间 | |||||||||||||||||
户 籍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参加工作时间 | |||||||||||||||||
婚姻状况 | 现个人状况(在岗、待业、失业等) | ||||||||||||||||||
工作单位 | 手机 | ||||||||||||||||||
现住址 | 是否退伍军人 | ||||||||||||||||||
身份证号 | 是否持有驾照及驾照类型 | ||||||||||||||||||
学习经历(从高中起) | 年 月至 年 月 | 学校 | 全日制/在职 |
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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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经 历 |
年 月至 年 月 | 工作单位 | 任 何 职 | ||||||||||||||||
奖 惩 情 况 | |||||||||||||||||||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
与本人关系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本人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完全真实,否则,同意用人单位取消本人录用资格。 保证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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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格初 审意 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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