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镇江市文化馆面向全国招聘2名优秀文艺专业人才公告(2)
五、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专业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主要为党的文艺政策和文艺理论,包括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的领导人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合成办法为笔试30%,面试70%(含专业技能测试40%,专业面试30%)。
原则上拟聘人员的单项考试(测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实施。笔试由镇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考工中心组织,与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同步进行。面试试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市(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5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市人社局网站(hrss.zhenjiang.gov.cn)、市人事考试考工网(www.zjrsks.com.cn)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镇江市文化馆负责通知,考试结束后3日内,成绩在镇江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文广新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文化馆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手续及相关待遇
1、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市文广新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文化馆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3、录用人员为外省的,帮助申请《江苏省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江苏省《关于实施百名青年优秀文艺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规定的人才资助,并享受镇江市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同时根据本人意愿,家属可按镇江市相关人事政策办理调动手续,在子女入学方面给予帮助。
八、工作纪律
本次优秀文艺专业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实施与综合管理;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咨询电话:
镇江市文广新局组织人事处0511—84422210
镇江市文化馆0511—85022278
监督电话:
镇江市文广新局纪检监察室0511—80825198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