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温州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0人)(3)
3、截至2015年4月15日为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4、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4月19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6、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9、本次招聘(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577-88990920
1、2015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5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2015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