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攀枝花学院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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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攀枝花学院第一批直接考核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实现攀枝花学院“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战略需要,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攀枝花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攀学院[2013]15号)文件精神,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校拟面向社会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2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在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发布)。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见《攀枝花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见附件1),人数共2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能为人师表。
(二)应聘教师岗位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2年4月1日以后毕业的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2、应往届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为18周岁—40周岁(即1974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三)应聘实验人员岗位者须满足下列条件:
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35周岁(即1979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2015年4月17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3.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pzhpta.gov.cn/)下载《攀枝花学院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1)。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及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详细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
院人事处对所有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批件)等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人员推荐给学校相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筛选确定考核对象报人事处。
(三)考核与面试
1、学院用人单位对应聘的人员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内容根据所聘岗位的工作职责要求设定。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所聘教学单位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2、学院用人单位须对被考核人员写出书面的考核意见并报送到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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