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上海)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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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上海)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结合我队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为国家交通运输部所属中央财政预算事业单位,成立于2001年3月5日,是我国第一支专业从事海上搜救的空中队伍。飞行队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一路200号,主要承担我国东部海区遇险(难)船舶、航空器、固定设施等人员搜寻救助和人命救助、海事巡航执法等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并在国家重大政治军事活动的安全保障,如在“神舟”系列发射、上海世博会保障任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充分展现了我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国家在海上“德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力资源岗位1个,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见习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人力资源相关专业的全日制2015年本科应届毕业生。
(三)参加2015年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取得报考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成绩(总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英语CET-4级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版本,发送其电子文档至dars_hr@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联系方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不严格按照主题格式要求发送的,不予受理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受理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17时。
3.报名材料。
(1)《交通运输部东海第一救助飞行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即考生从公务员成绩发布网站打印的成绩单或成绩短信通知);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可不提供就业推荐表,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及获奖证书证明;
4.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我队将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提供国家公务员考试合格成绩证明且确保能通过公务员成绩发布网站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网站对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还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重点复核面试对象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若复核之后符合面试条件者不足3人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复核时应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原件。
(二)考试。
1.笔试。
我队将根据人力资源专业及岗位特点命题,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并根据考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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