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36名工作人员公告(2)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可适当放宽。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成绩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还需出具是否师范类证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5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参加定向招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交下列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5或3.5倍的比例(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5的比例,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中2或3倍的比例(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为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其他人员为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正式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资格审查递补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发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不指定教材。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09:00—11:30综合类
14:00—16:30教育类、卫生类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2或3倍的比例(招聘11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招聘10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模拟讲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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