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87名聘用制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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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87名聘用制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中小学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发[201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2015年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87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和中级及以下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9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办法
(一)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人员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4月14日—4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其中4月14日只接受网上报名,4月15日—16日只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人员须在4月15日、16日到应聘学校参加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学校(见附件1)。
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下载《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后,完整、如实填写《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将《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学校公布的电子邮箱中(见附件1),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须携带《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纸质件和资格审查所需的全部材料到招聘学校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和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2届、2013届、2014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合同(工作年限截止2015年4月14日);2015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未签约证明),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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