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德州市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179人公告(2)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4月16日-4月20日到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南路53号)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按照面试类别由人社、卫计、教育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需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向人社、卫计、教育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 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成绩公布后,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按各招聘岗位计划相应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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