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江门廉政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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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江门廉政教育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廉政教育中心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江门市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江门市廉政教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关于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设定为具体专业,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
2、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关于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包括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即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2014年及2014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
3、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6、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 22日至24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应聘者须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到江门市纪委组织部(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5楼1523室)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正反两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4、学历证书。如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的,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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