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韶关市公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2)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拟聘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市公路局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276号)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三)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http://www.e12345.gov.cn/portal/)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并向市人社局报批时说明以下情况: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以实名形式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五、招聘工作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8883290
监督及举报电话:8316502
举报信箱:154786232@qq.com
对本公告韶关市公路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韶关市公路局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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