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喀什地区广播行风热线专业岗位招聘公告(2)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体检由喀什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负责组织。对象确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试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一是进行政治审查,由公安局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二是考察了解掌握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或政审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市招考领导小组审查后,拟聘用人选将在《喀什人民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xjks.gov.cn)公示5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人事局下达聘用文件,招聘单位据此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到人事部门办理合同认定手续。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人事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由喀什市人社局及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与考生有利益关系的,考生可提出考官回避申请。
联系人:艾尼瓦尔江 米娜
联系电话:0998-2657562
纪检监督:李敏 0998-2835586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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