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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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制定及实施、公积金的归集及支取、贷款的发放及回收、资金的保值及归还,同时承办市政府及公积金管委会交办的相关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并可以派遣的海外留学毕业生;
(五)一般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海外留学人员及外地生源须符合进京政策条件;
(六)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一般应具有经济、财会、金融、法律、计算机应用专业,研究生或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以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内容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 招聘岗位 | 数量 |
1 | 门头沟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专员 | 1名 |
2 | 房山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专员 | 1名 |
3 | 昌平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专员 | 1名 |
4 | 密云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专员 | 1名 |
5 | 其他区县管理部公积金业务专员 | 6名 |
合计 | 10名 |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公告时间:2015年4月14日-4月22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14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山西大厦(地图见附件1)
地址:丰台区洋桥西里甲1号
山西大厦电话:87899999
(3)报名与资格审查方式
报名的同时,现场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公开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并结合简历评估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相应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报名所需材料
(1)《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初试表》纸质版一份(表格及填表说明见附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