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解读(2)
二、招聘范围
除五类常规要求外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三) 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四) 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招聘对象变化较大,采取公开招聘,面向全区或全国招聘,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上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要求。这也体现了全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另外,九类不得报考的人员要认真核对自身条件,以免延误考试: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4. 往年招聘的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招聘;
5.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 现役军人;
7. 2015年4月20日后机关事业辞职、辞退,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区内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9.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注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可以兼报“特岗教师”招聘,但报考的岗位考试科目必须是同学段(级别)、同学科。
三、报考过程中的各个时间节点
考试流程 |
重要时间节点 |
报名 |
2015年4月23日8:30至4月27日18:00前 |
网上缴费 |
2015年4月29日18 :00前 |
笔试 |
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成绩查询 |
考试结束后20日可进行查询 |
注意:免笔试岗位(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报考者不缴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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