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夏国家和地方教师特设岗位招聘2000人考试公告(4)
五、其他事项
(一)实施“特岗计划”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成立自治区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各市、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组织2015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二)自治区纪委派驻教育厅纪检组、人社厅纪检组组成“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监督组,加强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监督。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特岗资格审查及面试(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责任重大,必须严守政策规定、严格审查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正、公平,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领导,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涉及到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26号)和《关于从严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人社发[2009]92号)执行。
六、凡涉及特岗教师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的未尽事项,由自治区特岗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监督电话:0951-6043632(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0951-5099016(人社厅纪检监察室)
政策咨询、报名咨询:电话0951-4012399 或18795116868
考务下载打印准考证: 电话0951-5099130
0951-5099131
0951-5099163
附件:1、宁夏2015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分市县区招聘中小学学科岗位分配表
2、宁夏2015年实施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科人员(小学教师)分市县区学科岗位分配表
3、宁夏2015年实施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小学教师)分市县区学科岗位分配表
4、宁夏2015年实施地方特岗定向招聘聘用人员(小学教师)分市县区学科岗位分配表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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