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青少年网络工作办公室招聘公告(2)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核阶段,根据体检、考核情况择优聘用。体检工作由团省委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团省委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共青团网站(www.54heb.com)、团省委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共青团网站(www.54heb.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招聘咨询电话:0311-87903806(团省委人事处)
本公告由团省委负责解释。
共青团河北省委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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