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招聘公告(2)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河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和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教师面试形式为试讲;医生、会计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校内公告栏张贴并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予关注。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 政审与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政治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ebsjy.com:8100)、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hebsjy.com:8100)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08611 0311-89653226(河北公安
警察职业学院政治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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