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2)
试讲或测试与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宣传栏张贴和政治部网页发布(http://zzb.jjgxy.com.cn/)。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2×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试讲或测试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医院标准参照省直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名单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体检合格的由学院政治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学院政治部网页(http://zzb.jjgx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 (http://zzb.jjgxy.com.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705012,0310-3178348(河北司法警官
职业学院政治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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