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地理信息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4.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地理信息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加盖公章,连同拟聘人员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 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66533(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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